从八月起
一批新规将正式实施
其中包括
商场银行等滥用人脸识别属侵权
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
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上调
在高层民用建筑停放电动车或充电
拒不改正将被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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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一条你最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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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场所擅自采集
人脸信息属于侵权
广受诟病的强制“刷脸”问题有了相应的新规:8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法新司法解释,对经营场所滥用人脸识别技术等问题做出规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使用人脸识别技术处理个人信息相关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在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使用人脸识别技术进行人脸验证、辨识或者分析,属于侵害自然人人格权益的行为。
司法解释明确,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建筑物管理人以人脸识别作为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出入物业服务区域的唯一验证方式,不同意的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请求其提供其他合理验证方式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进一步完善军人权益保障
8月1日是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节,一批与军人军属权益相关的新规开始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于8月1日起施行,从工资、住房、医疗、保险、休假探亲、教育培训、随军落户等方面,规定军人享有的基本待遇;完善军人抚恤优待制度,对烈士褒扬、死亡抚恤、伤残抚恤政策,以及军人军属和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遗属在就业安置、子女教育、帮扶援助、司法服务等方面的优待作出规定。
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和财政部的安排,8月1日起,伤残人员(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残疾抚恤金、“三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三红”(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等人员生活补助,按平均10%的幅度继续提高,在乡老复员军人的生活补助标准在现行基础上每人每月提高200元。
此外,8月1日起施行的《军队群众工作规定》,对协调地方支持部队练兵备战、组织拥军支前、落实拥军优属政策、开展双拥模范创建活动的工作机制等作出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