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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价约3.99亿元!海口江东新区挂牌出让2宗地块 (5)

来源:海口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局     日期:2021-07-22    点击量: 590

(三)竞买申请人或其关联企业须为2016年至2020年(连续五年)《财富》杂志公布的世界500强企业。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设有底价并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本次挂牌出让的宗地起始价为26879.40万元,采取增价方式竞价,每次增价幅度为人民币10万元或10万元的整数倍递增。竞买人在报名时需缴纳土地竞买保证金人民币26879.40万元。

四、竞买咨询及报名期限

有意竞买者请到海口市土地交易中心(地址:海口市国贸二横路国土大厦五楼)或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一楼3号窗口(土地矿业权交易)查询,凭有效证件到海口市土地交易中心或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一楼3号窗口(土地矿业权交易)领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手册》,并按挂牌出让手册的具体要求到市土地交易中心报名参加竞买。

报名时间:2021年7 月21日9:00至2021年8月16日16:00(北京时间)。

五、挂牌时间、资格确认及挂牌地点

1、挂牌起始时间:2021年8 月7日9:00(北京时间)。

挂牌截止时间:2021年8 月18日16:00(北京时间)。

2 、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经审核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于2021年8月18日16:00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3、地点:海南省政府会展楼二楼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土地交易大厅。

本次竞买活动挂牌报价阶段只接受书面报价,不接受电话、邮寄、电子、口头等其他方式报价。

六、其它注意事项

(一)挂牌成交后,土地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作为出让地块的土地出让金,土地出让金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支付,定金为成交价的10%。

(二)竞买人竞得土地后,应当与挂牌人签订《挂牌成交确认书》,并在5个工作日内与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15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

(三)本次挂牌出让宗地主要用于开发建设总部经济产业项目,充分发挥海南自贸港国内国外双循环交汇点作用,开展联通全国,辐射全球的业务,推进江东新区消费精品产业、数字智慧产业和新金融产业的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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