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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受让人凭土地出让金发票及完税证明等材料办理土地登记手续。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手册》,该手册所载内容为本公告的组成部分。
八、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海口市土地交易中心
咨询电话:(0898)68531700
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898)65303602
网上查询:www.landchina.com
http://zw.hainan.gov.cn/ggzy/
http://lr.hainan.gov.cn
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7月17日
海口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2021)第26号
经海口市人民政府批准,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将市江东新区起步区CBD(JDQB-A07-(8~12))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土地的基本情况
本次挂牌出让的宗地位于海口市江东新区起步区CBD(JDQB-A07-(8~12))地块,土地总面积为13927.15平方米(20.89亩),土地用途为商务金融用地,土地出让年限40年。目前地块安置补偿落实到位、地上附着物已清表、土地权利清晰、无法律经济纠纷、土地开发利用规划条件明确、土壤无污染,具备动工开发必需的条件。
根据海口市江东新区起步区CBD控规成果,江东新区起步区CBD(JDQB-A07-(8~12))地块的规划情况详见下表:
具体要求按照江东新区相关规划及海江东局函〔2021〕1024号文执行。
二、竞买人资格
(一)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注: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次竞买),本次挂牌不接受联合申请。具有下列行为的法人和其他组织,不得申请竞买:
1、在海口市行政辖区内因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的。
2、在海口市行政辖区内拖欠土地出让金、违约金、利息等行为的。
(二)非海口市注册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在竞得土地后5日内在海口市注册成立法人项目公司或全资子公司,由项目公司或全资子公司与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竞得人在新公司中出资比例不得低于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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