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坚持公民办同步原则。所有公办、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严格遵守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规定,同步登记、同步招生,符合在我市入学条件的儿童少年,可选择公办学校就读,也可选择民办学校就读,不能同时选择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学校不得以考试、测试或测评、竞赛、面试、培训成绩、提交证书证明、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考试等任何形式为依据选拔生源。各公办、民办学校要结合实际,根据办学条件,科学合理确定招生规模。外语类特色学校(不包括特色班)只能进行语言能力测试或专业能力测试,不得进行其他学科测试。
三、学位申请时间及申请程序
全市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招生均通过“三亚市中小学学位申请平台”线上进行。市、区教育局和“三亚市中小学学位申请平台”设咨询电话,提供线上义务教育学位申请咨询服务。
线上申请学位时间安排:
2021年7月15日—7月25日,家长或监护人登录“三亚市中小学学位申请平台”填报儿童少年基本信息,申请相应学位。网上提交材料截止时间为7月25日18:00。
2021年7月26日—8月15日,各学校和教育局对家长填报的学位需求信息进行在线审核。
2021年8月16日—8月18日,未能及时在线申请学位的三亚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家长向户籍所在服务区内的学校提交学位申请材料;未能及时在线申请学位的非三亚户籍儿童少年家长向区教育局提交材料。若服务区域所在学校学位已满,将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
2021年8月20日—8月23日,各区教育局对非三亚市户籍儿童少年学位需求进行统筹安排。
2021年8月25日—8月26日,各中小学校公布招生结果,发放入学通知书。
2021年8月30日—8月31日,各中小学校新生报名注册。
四、各类儿童少年入学
(一)本市户籍儿童少年入学
1.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三亚市户籍儿童少年家长或监护人于规定时间内登录“三亚市中小学学位申请平台”申请学位,每位适龄儿童少年只能申请一个学位。
2021年6月1日(含)后新迁入三亚市的户籍儿童少年,按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入学方式统筹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