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后自相矛盾的说法让我对他们失去了基本信任,想放弃购房。”欣茹告诉记者。此后,她要求开发商退还5万元定金,但开发商拒绝退还。
记者也就此情况向该楼盘销售人员了解,对接欣茹的销售人员表示,认购书上已有明确约定,购房人若单方面悔约定金是不退的。至于交付时间问题,销售人员称2022年年底交付是指毛坯房,2023年5月交付是精装房,购房人可以任意选择交房方式。
但欣茹认为开发商这一说法是偷换概念,“销售人员当初并没有提及毛坯房和精装房交付时间的区别”。
目前,关于这笔5万元定金,双方还僵持不下。
委托他人购房被骗100万元
今年6月底,位于海口市金垦路附近的海垦·金湖壹号项目售楼处突然来了一名中年女性,这位名叫“薇薇”购房者向售楼处工作人员提出要看自己的房子。
根据薇薇提供的房源信息,销售人员在企业内部销控后台查询得知,薇薇所说的4套房源均显示“已售”,房源均未登记在薇薇或其关联人名下。
“我是付了款的,你们再好好帮我查看一下。”薇薇从包里掏出了一叠纸张,不解地对销售人员说。销售人员经过再三查询确认,4套房源确实不是薇薇本人或其关联人购买。
“你可能被骗了。”销售人员提醒说。
薇薇提供的是几份“代收款协议书”,委托他人购买海垦·金湖壹号一期二号楼房源。该协议书详细载明了购买房号、总房款及代收房款的银行账号等信息。记者在其中一份协议书上见到,该份签订于今年6月8日的协议书,受托方为海南某教育咨询机构,收款人却为个人银行账户。
薇薇等人为购买上述4套房源共向受托方支付了100万元“指标费”或“茶水费”。目前,当地警方已介入调查。
7月6日,海垦·金湖壹号开发商再次在其微信公众号发布一则《严正声明》。类似声明,开发商已通过其网络平台对外发布(或售楼处张贴)过多次。
上述声明大致内容为,近期有部分不明身份中介或机构对外宣称,该项目4栋楼将入市并已开始进行意向登记,为避免客户上当受骗,声明该住宅产品从未委托给任何渠道商、房屋中介机构及个人代理销售,请广大客户切勿通过“内部关系渠道”“团购指标”等所谓的“渠道”预订房源,如果遭遇财产损失,请立即报警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