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单元管控
将规划区划分为01、02、03、04、05、06六个管理单元。在管理单元控制层面按照“实线控制、点位控制”控制方式进行,以保证落实编制单元设施刚性要求,同时具有市场协调和适应方式,增加管理单元控制的灵活性与弹性。
1)实线控制:地块形状、边界形状、建设规模、设施要求原则上不得更改。
2)点位控制:在确保设施规模及数量不变的情况下,在管理单元范围内在满足设置条件的前提下可进行位置的调整。
2、地块控制
延续上版地块编码体系,分为“街区—街坊—地块”三级。
土地使用性质分类和代码均采用国标《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 50137—2011)。地块使用性质一般划分至中类,部分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公用设施用地划分至小类。为了增加城市核心区的土地使用的混合性及弹性控制,增加商业商务娱乐混合用地(B1/B2/B3)、商业商务混合用地(B1/B2)和商住混合用地(R2/B)。
地块使用与混合用地性质、混合比例、容积率、建筑总量、建筑密度、建筑限高、绿地率、禁止机动车道开口路段等属强制性内容。
其中商业商务娱乐混合用地(B1/B2/B3)、商业商务混合用地(B1/B2)、商住混合用地(R2/B)中混合比例为低限控制,商业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比例不得低于用地指标表比例要求,详见文本《地块控制指标一览表》。
七、土地利用
1、居住用地规划
规划居住用地641.44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38.67%,人均居住用地指标33.75㎡/人。
2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规划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204.96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2.36%。
包括行政办公用地、文化设施用地、中等专业学校用地、中小学用地、体育用地、医院用地、社会福利设施用地。
3、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规划商业服务业设施总用地231.95公顷,占规划城市建设用地13.98%,包括商业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市场用地、旅馆用地、商务用地、商业商务混合用地、商业商务娱乐混合用地、加油加气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