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了《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7月7日,在国新办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中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倪虹围绕《意见》介绍了有关情况,强调坚持房住不炒的定位,加快完善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
倪虹指出,随着城镇化进程加速和流动人口规模扩大,进城务工人员、新就业大学生等新市民、青年人的住房困难问题比较突出,需加快完善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
倪虹表示,此次《意见》的出台,坚持问题导向,主要解决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制度设计上突出针对性、科学性、规范化和市场化。例如,针对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特点,明确保障标准,以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租金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准入和退出的具体条件、小户型的具体面积由城市人民政府按照保基本的原则合理确定。
同时,住建部住房保障司司长曹金彪在会上也表示,《意见》主要有五方面意义:一是有利于促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二是有利于推动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三是有利于缓解住房租赁市场结构性供给不足。四是有利于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企业。五是有利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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