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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海南楼市调控升级:海口、三亚接连出台“限价令”!

来源:三亚发改委     日期:2021-09-07    点击量: 163

海南楼市调控风声日紧!继8月16日国家统计局公布7月份70个大中城市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变动情况昭示海口、三亚的新房价格已连续上涨14个月之后,海口、三亚接连发布商品房备案价格新规!

2021年8月25日,海口出台最新限价令——海口市发改委、住建局、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备案管理的通知》,明文规定:

1、初次申报预、现售的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备案时,申报价格原则上不超过之前一年内同地段、同类型项目网签价格。

2、分期开发建设的商品住房项目,申报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备案时,两次申报价格备案间隔未超过一年的,原则上按照不超过前期备案价格进行申报。

3、预售转现售、零星销售尾盘的商品住房项目,备案时间不超过一年的,原则上不得上调备案价格。

4、在2018年8月26日《海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商品房销售价格备案管理的通知》印发实施前,已办理过销售许可但未按文件规定重新价格备案的商品住房项目,申报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备案时,申报价格原则上不超过同地段、同类型项目之前一年内网签价格。

一周之后,三亚紧接跟进,下决心进一步严控市场。

9月2日,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发布了一则《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销售价格备案管理的通知》,通知要求:

1、2021年9月1日前已经备案的项目,须将未网签房源重新进行价格备案,整体备案均价不得超过该项目近期网签价格。

2、初次申报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备案的新建商品住房项目,整体备案均价不得超过同地段、同品质、同类型项目近期网签价格。

3、申报非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备案的,销售价格应控制在合理区间。

4、经核准价格备案的商品住房项目,原则上1年内不得上调备案价格。

综上来看,从海口、三亚两地发布的文件字面意思理解,已经备案过的商品住宅项目,一年内不能随便涨价!同时,不得将委托装修、购买车位、加入会员等作为购房前置条件捆绑销售变相涨价。与此同时,海口还配套新政设立了12345热线房地产违规销售举报专席,专项受理房地产市场违规销售行为举报,让更多的购房者参与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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