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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者呼吁调整普宅标准 (2)

日期:2019-06-13    点击量: 438

  “政策的初衷不是低端有保障,中端有支持,高端有市场吗?能不能适当调整下现在的非普通住宅的划分标准,减轻下刚需购房者的负担呢?”雷鸣说。

  对此,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认为,现行的“非普通住宅”标准,在客观上降低了刚需以及改善型置业的购房者的支付能力,增加了他们的财务负担。例如一套六环外总价300多万元的房子,现在也需要按照首套40%,二套80%支付首付。现行标准是否与制定初衷产生某种程度上的背离需要各界来探讨。

  五年前的标准

  据了解,当前北京市现行北京“普通住宅”认定新标准为:1、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含)以上;2、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含)以下,并参考其实际成交价格确定;3、实际成交价格原则上应当低于按本通知确定的所在区域住房平均交易单价或套总价的1.2倍。其中,所在区域住房平均交易单价或套总价,按照本通知公布的全市住房平均交易单价或者套总价,结合区域调整系数确定。现行的普通住房认定标准:五环内为单价39600元/平方米、总价468万元;五环到六环为单价31680元/平方米、总价374万元;六环外为单价23760元/平方米、总价281万元。

  当前市场对非普通住宅标准的争议焦点主要来自第3条的价格定义。按照规定,单价与总价其中之一符合就算非普通住宅。但现实是,当前北京新建商品住宅,包括限价住宅在内,多数楼盘在单价或总价上都会超过现行的“非普”的认定标准。

  业内人士指出,普通住宅与非普通住宅在包括契税、印花税和土地增值税、二手房交易营业税等各项税费上都有显著差别。更主要的是,在购买阶段贷款成数上会高出不少。目前北京市购买首套普通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5%,购买首套非普通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购买第二套房屋普通住宅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而购买第二套房屋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则是不低于80%。

  业内人士分析,当前实行的“非普”标准是2014年发布的,距今已有近五年时间。北京楼市经过数年发展,尤其是经历了2015-2016年房价上涨后,楼市整体价格变化比较大,现有政策已不太符合当下实际情况。有必要对争议较大的“非普”标准适当做出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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